当前位置:首页 » 学院动态 »

学院动态

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活动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解读

2018-10-22 15:11:01 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: 收藏本文

合影.jpg

10月18日下午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根据学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安排,学院副院长胡国胜教授为全院教工党员深入解读2018最新版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学院全体教工党员参加了学习活动,活动由学院党委书记周宪主持。

紧扣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,营造良好政治生态”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主题,周宪传达了新学期学校发布的强调党的基层建设系列文件精神,强调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从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着力,要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。她对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和纪律建设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解读和强调,并对学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题、教育学习内容、学习形式、教育载体和形式等作了说明和要求。

胡国胜教授在解读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时认为,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,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,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。把纪律挺在前面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、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。出台中央八项规定,严厉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坚决反对特权。巡视利剑作用彰显,实现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。坚持反腐败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,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,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,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。

胡国胜从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时代背景、主要内容、贯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解读。胡国胜指出,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,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20多年来与时俱进、几经修订,如今已经是第四代“升级版”。新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、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,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,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针对性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将党章和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。坚持问题导向,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,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,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、更加严密、更加有效。

胡国胜指出,此次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共142条,与原《条例》相比新增11条,修改65条,整合了2条。修订后政治性更强,内容更科学,逻辑更严谨,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,其特点概括为“一个思想”、“两个坚决维护”、 “三个重点”、“四个意识”、五处纪法衔接、六个从严、“七个有之”、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的亮点体现在九个方面,具体包括: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、“两个坚决维护”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、“四个意识”筑牢思想防线、突出监督执纪的“靶心”、“四种形态”体现惩前毖后和治病救人、推动党纪国法“无缝衔接”、从严处分凸显“越往后越严”的震慑作用、严惩“七个有之”和净化政治生态、严查新型违纪行为让违纪者无空可钻等。